爱情在法规下成长

文章分类:婚姻法规  发布时间:2025-07-15  阅读: 3467
林伟第一次和苏晴聊起《民法典》第1063条时,手里还捏着没吃完的糖葫芦。山楂的甜酸漫在舌尖,他说:“我那套婚前全款买的老房子,按规定属于个人财产。但如果你愿意,我们可以去做个约定,加上你的名字。”
 
苏晴正对着婚纱店的镜子转圈,闻言回头笑了:“律师先生,不用啦。我设计工作室的那些专利,不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?”她转身从包里翻出打印好的《夫妻约定财产协议书》,“不过我拟了这个,你看看——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算共同财产,各自父母的遗产归个人,共同债务得双方签字才作数。”
 
林伟是建筑事务所的法务,总爱把“权利义务”挂在嘴边;苏晴开着家小有名气的室内设计工作室,感性里藏着对规则的清醒。他们在一次普法活动上认识,他讲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,她在台下画速写,笔尖勾勒出他皱眉翻法条的认真模样。
 
订婚那天,苏晴的妈妈偷偷拉着林伟:“小伟,婚房装修钱我们家出,房产证上……”话没说完被苏晴打断:“妈,《民法典》第1065条说了,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,我们早就商量好了。”她把林伟拉到一边,晃了晃手里的协议,“你看,我连‘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’都加上了——不是盼着分开,是觉得把这些说清楚,反而更踏实。”
 
婚礼前三天,林伟突然接到律所电话,说有对夫妻因婚前彩礼返还闹得不可开交。他叹气时,苏晴递来杯热牛奶:“你总说法律是底线,可我觉得它更像护栏。就像我们约定‘任何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需赔偿’,不是不信彼此,是怕生活太琐碎,哪天脑子不清醒犯了错。”
 
婚后第二年,苏晴工作室接了个大项目,需要垫资。林伟拿出存款时,苏晴执意写了张借条:“按协议来,这是我个人经营需要,算我向共同财产的借款。”林伟笑着把借条收进保险柜,旁边放着他们的结婚证和那份被阳光晒得边角微卷的协议书。
 
那天晚上,苏晴趴在设计图上打盹,林伟给她披毯子时,看到她在图纸背面写着:“法律条文是冷的,但用它守护的*子是暖的。”窗外的月光漫进来,照在保险柜的钥匙孔上,像枚安静的句号——原来最好的约定,从来不是规避风险,而是两个人都愿意为长久的未来,认真划定边界,也主动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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